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,结合学院实际,2017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,关于评审对象、条件以及评审办法,请参见附件1:《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。现就相关申报评选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工作:
9月21日-9月30日:申请国奖的同学于9月30日上午11:00前提交所有材料到主楼217(按要求准备,顺序排好,否则不接收),逾期视为放弃,不再接收;
提交材料包括:
(1)《硕/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》(一式两份)(附件2、3);
(2)申请承诺书(一式两份,签字)(附件4);
(3)研究生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(4)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(附件5);
(5)填表说明请见:附件6。
备注:另审批表和评审表电子版需以附件形式发送邮箱zhike_yjs@163.com。邮件主题格式为:姓名+硕(博)士+专业 。
提交材料顺序:评审表、审批表、承诺书、成果支撑材料
二、组织评审
10月10日前,学院材料汇总审核、申报材料公示、确定进入评审的研究生名单。
公司评审:
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,评定获奖学生。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。硕士研究生采取材料评审方式;博士研究生采取材料评审和择优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。
希望广大研究生按照工作要求,认真准确准备申报材料,如有问题可咨询:李志强老师 87280008;15071366615。
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9月21日
附件1:《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》
附件2:《硕士-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》(一式两份)
附件3:《博士-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》(一式两份)
附件4:申请承诺书(一式两份,签字)
附件5: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,装档材料)
附件6:填表说明
证明材料的重点提示:
1.个人申请评审表及审批表中所写奖项、论文均需提供支撑材料,论文需提交全文复印件,在线发表需打印发表网页并由导师签名确认。
2、为区分学生和导师,论文复印件中的作者,请在申请人名字下画单横线,导师名字下画双横线。
3、获三好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等需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(2017年获评同学因荣誉证书未发,可不用提供此复印材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