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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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
作者:审核:编辑:发布时间:2017-02-19

院属各单位:

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通知,学院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和重点

检查范围以校属科研实验室为主,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,全院所有科研、教学实验室均需开展自查。

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,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、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、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、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。

二、自查内容

1.以《科研实验室名录》(附件2)内容为参考,公司各科研、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工作。以实验室为单位,据实填写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》(附件3);并按要求填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(附件4)。

2.学院在组织实验室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,汇总填写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统计表》(附件5

三、时间安排

1.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实验室的自查工作,并于918前提交签字后的对照表(附件3)、自查台账(附件4)到主楼219公司办公室,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,两个附件电子版发至 zkbg@mail.hzau.edu.cn 邮箱,邮件名以“实验室名称+实验室负责人”命名。

2.公司将于920日汇总完成后提交学校。学校将于9月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。教育部在“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”基础上,分片区组成现场专家组,于10-11月入校开展现场检查。

联系人:吕瑞凯 ;电话:027-87280206  18971500575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,加强协调配合,切实做到人员落实、任务落实、责任落实,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二)各实验室要做好自查自纠,如实填写对照表,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,彻底堵塞漏洞。对隐患不得漏报、瞒报和错报,认真履行职责,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

              永利yl23411

               2016-9-12

附件:

1. 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

2. 科研实验室目录

3.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

4.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

5.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统计表

6. 自查材料填报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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