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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的通知
作者:审核:编辑:李志强发布时间:2019-02-25


为建立公司研究生就业工作激励机制,营造“全员服务就业”工作氛围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具体内容如下: 

    一、班级奖励

根据就业工作的要求,并结合研究生实际,班集体奖励标准如下:

就业率

奖励(元)

60%

1000

70%

1500

80%

2000

90%

3000

说明:以上就业率数据统计时间为61日,各班就业负责人优先评选为2019届优秀毕业生与优秀学生干部(奖励可累加)。

    二、学生创业奖励

    自主创业并具有当地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毕业研究生 2000/人。

    三、就业之星评选奖励

    奖励对象:在就业过程中(包括升学)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实行申报制,人数不限。

    奖励办法:给予300/人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(申请表及办法见附件1)

    四、就业推荐奖励

1.凡本院毕业生提供有效信息并使学生就业者(应明确具体推荐对象,并获得成功者,单提供信息不计),按每生300/生给予奖励,多人合作自行处理。

2.获评“就业贡献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者奖励500元。

五、本办法为试行,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 

永利yl23411

 20192

 

 

附件1:  就业之星申请表及办法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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