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生班:
龙**,男,系公司2008班本科生,该生于11月4日在第三综合楼B座厕所内抽烟,经第三综合楼管理人员发现并当面询问后,当场承认自己的行为。
该行为违反了《第三综合楼管理服务手册(暂行)》日常运行管理第三条(室容室貌及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准则)的楼内行为规范第3项“严禁在楼内(含卫生间、地下室)及楼顶天台吸烟”。经批评教育后,该生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,检讨从实,态度端正。经研究,决定给予龙**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。
望全院学生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牢固树立纪律与规矩意识,严格遵守科研场所有关管理规定。如再有类似情况发生,学院将从严处理。
公司党建思政办公室
2021年11月5日